• 歡迎光臨常州高恒財稅有限公司,專業提供常州注冊公司,代理記賬等服務!
  • 咨詢熱線:18994997173 18994997173

<dfn id="8184x"><acronym id="8184x"><em id="8184x"></em></acronym></dfn>
<samp id="8184x"><em id="8184x"><var id="8184x"></var></em></samp>
<delect id="8184x"><em id="8184x"></em></delect><var id="8184x"><em id="8184x"></em></var><delect id="8184x"></delect>
<button id="8184x"><listing id="8184x"></listing></button>

<p id="8184x"></p>

<samp id="8184x"><em id="8184x"><var id="8184x"></var></em></samp>
<var id="8184x"></var><p id="8184x"><listing id="8184x"></listing></p><button id="8184x"></button><samp id="8184x"><em id="8184x"></em></samp>

<samp id="8184x"></samp>
<samp id="8184x"><legend id="8184x"></legend></samp>

個稅匯算這活真的要落到會計頭上了

發布時間:2020-09-22 13:40
文章作者:admin
 個稅匯算清繳涉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最近這個具體辦法征求意見稿出臺了,具體大家可以看看二哥昨天的第二條文章.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那些人應該做匯算,那些人可以免于匯算.
  早在征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很多人就擔心匯算清繳的工作會落到會計頭上,畢竟《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可以委托,這話說的,好像扣繳義務人可以拒絕似的.
  其實真正在企業接觸過實務的都知道,只要有這個口子,那大概率就是扣繳義務人來做這個事情了,畢竟納稅人沒及時申報,稅務局首先選擇還是催扣繳義務人,你說扣繳義務人咋辦?
  1
  二哥之前看到這個可以委托第一時間想起的是什么?大家知道嗎?
  就想起了當年年所得超過12萬的自行申報問題.
  新個人所得稅法還沒實施之前,根據我國稅法規定,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年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
  當時也是規定,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但是結果呢?據我了解很少有人自己主動申報,至少我經歷的單位都是會計人員幫著弄的,雖然會計也不知道那年所得超過12萬的納稅人勞務報酬等其他分類所得的所得額,但是又有啥關系呢?反正你在我單位工資薪金所得超過了12萬稅務局就通知扣繳義務人給申報,至于你填不填其他所得,確實真的沒管那么多.
  2
  《征求意見稿》現在出來了,可以變應當.如果說《實施條例》說的還比較委婉,可以委托(當然在實踐中這種可以已經變成了理所當然),但至少還有回旋余地,至少不是法定義務,個別強勢的會計可能真不會給你處理.
  但是《征求意見稿》就太明確了,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
  有了這條感覺是跑不掉了.
  其實從專項附加扣除2020年的確認這個事情的處理方式看,我就估摸著匯算落到扣繳義務人頭上也跑不掉,本來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必須納稅人自己親自登APP確認,但是后面又妥協了,不確認的默認結轉到下期,好不容易可以通過APP這種方式讓納稅人有了自主處理個人個稅的意識,慢慢的培養了大家自行申報的意識,這下又回頭了.
  當然,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確實我們目前的個人納稅意識不高,個人稅法知識也基本沒有,別說匯算這種了,就是自己的個稅怎么扣的都不明不白,之前很多人還覺得專項附加扣除就是讓自己工資變少,因為他覺得是要扣工資,你說咋整?
  如果第一次匯算就讓納稅人自行登錄APP或者網頁做,我估摸著這個完成率可能低的嚇人,這個稅務局可不愿看到.哪怕是稅務局已經讓每個納稅人實名登記了電話聯系方式,但是也功夫給每個人打電話催促啊,最多群發個短信啥的,估計也是無濟于事.
  所以愿望是美好的,但是這個事情還是得做,還不是得落到扣繳義務人頭上,最終呢?會計頭上啊.
  3
  很多人說把應當改為可以委托,其實個人覺得這個征求意見稿就算把應當改為可以,其實會計人也難逃幫忙的命運,你沒見以前12萬自行申報的結果嗎?
  二哥之前說了,要想納稅人自己申報,那就得從技術上就不支持扣繳義務人來做這個事情,否則你就是改為應當,那最后也會妥協.
  技術上不支持,比如,扣繳義務人就沒法實名登錄納稅人賬戶,這就是技術不支持.那好,納稅人要退稅或者補稅,你還真的只有自己去登錄匯算,如果你不做,到時候有納稅污點了,影響就大了,強行弄幾次,也就都會了,人嘛,懶,其實以現在人的智商,這個不算難事.
  但是現在征求意見稿的意思是不僅不限制,還要搞一個稅務機關專門為扣繳單位提供的申報軟件,方便扣繳義務人為本單位職工集中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你說這這還咋整?軟件都提供方便了,你說這個事情會計還跑得掉嗎?
  4
  話說回來,如果真讓扣繳義務人批量處理匯算清繳,真的很難嗎?痛點在那里?
  其實我個人覺得如果在自然人扣繳端增加預填服務,批量處理匯算倒不是難事,現在自然人稅收系統已經收集了納稅人全國范圍你已經申報的各項收入,系統其實完全可以做到自動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匯算,補稅和退稅金額,畢竟數據都是有的.
  痛點在于,這個把納稅人其他收入都放開到某個扣繳義務人的匯繳界面去,納稅人就毫無隱私可言了.
  畢竟很多人是接私活的,其實并不希望單位知道自己的其他收入情況.
  這個稅總還的為納稅人考慮,具體細節操作上應該做出限制.
  比如,是否由扣繳義務人匯算,應該由納稅人先行在APP確認,只要確認了,系統會將你系統里面所有收入情況都推送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端.
  還有一個痛點就是,扣繳義務人要辦理最多也是執行傻瓜式申報,就是系統是多少我就給你報多少,我可不負責審核納稅人收入完整性、真實準確性,說白了我就是點個按鈕給你提交就行了,關于你專項附加是否填夠,有沒有未預扣的其他收入,這個納稅人自行負責.
  總的來說呢,未來目標肯定是自行申報,現階段存在的困難呢,還是會有相應的權宜之計,如果最后征求意見稿沒變動,扣繳義務人也不用慌,我估摸著這個匯算也沒想象的那么難.

下一篇:沒有了

個稅匯算這活真的要落到會計頭上了

個稅補稅不超過400元匯算清繳不補稅

借款費用和利息費用扣除要求有哪些

蜜臀色欲_麻豆乱婬一区二区三区_国产黄色片在线观看_操逼操逼操逼操逼

<dfn id="8184x"><acronym id="8184x"><em id="8184x"></em></acronym></dfn>
<samp id="8184x"><em id="8184x"><var id="8184x"></var></em></samp>
<delect id="8184x"><em id="8184x"></em></delect><var id="8184x"><em id="8184x"></em></var><delect id="8184x"></delect>
<button id="8184x"><listing id="8184x"></listing></button>

<p id="8184x"></p>

<samp id="8184x"><em id="8184x"><var id="8184x"></var></em></samp>
<var id="8184x"></var><p id="8184x"><listing id="8184x"></listing></p><button id="8184x"></button><samp id="8184x"><em id="8184x"></em></samp>

<samp id="8184x"></samp>
<samp id="8184x"><legend id="8184x"></legend></samp>